一.前言
傳統三合院中其實隱含著許多中國古典的形式美感及建築美感原則, 傳統三合院內許多的空間格局及裝飾是由歷代中國建築語彙所傳承下 來,所以其中包含許多傳統建築中的美感以及相關的規則,我從楊裕富教授著的創意將作中國形式美感與建築美感原則中說明傳統三合院中有哪些部分是為中國建築中的原則。
二.建築美感原理對應至傳統三合院的狀況
(一)合圖原則與層次原則 合圖原則指在指定的範圍內將造形元素塞滿在這一定範圍中。合圖原 則主要源於傳統建築的分工合作,諸如:一個建築工程通常分成大木 作、小木作、石作、彩繪、、等等,而由總負責的『執稿尺』師傅來 分配各分項的工程,這種分配不只是工程項目的分配,也是位置範圍 的分配,小木作的窗框、窗扇當然要在指定的位置範圍內『塞滿』, 同樣的,壁面、樑枋的彩繪當然也要在指定的位置範圍內『塞滿』。 在傳統建築的分項工程裡,凡是有設計概念的工程,凡是有圖稿作業 的工程,因為往往先要依一定的尺寸製作構件,然後到場組裝,或是 依足尺圖稿先拓刺放到『指定範圍』內成為線條底圖,所以都十分注 意尺寸,也更強調合圖原則。
傳統三合院中有許多雕刻及彩繪,其實都固定在正身門前,並且具有 一定的尺寸,這不只是因為美觀,也因為其本身需配合門扇的大小以 以及柱子的高矮胖瘦下去配比的比例美感。
(二)合字原則與趨避原則 合字原則要與趨避原則一起談,這是指建築平面、建築立面裡的尺寸 ,建築裝修的總尺寸(如彩繪的畫面尺寸)要符合趨吉避凶的原則, 也指畫面分割的數字或繪畫元素的數字、個數要符合趨吉避凶的作用 。尺寸的趨吉避凶,在傳統建築裡發展出魯班尺(門公尺、門光尺或 文公尺)與丁蘭尺兩個系統;數字的趨吉避凶的大原則為分割後數字或構成元素的個數,原則上以奇數為吉,偶數為凶。 趨避原則指設計裡任何趨吉避凶的手法,更進一步說趨避原則就是中國風水的最大原則。
許多傳統三合院中的尺寸比例其實都有一定的規則,例如風水上若是有著不為吉字的尺寸時,通常該比例上就會給人一種不太舒服的感覺。
(三)合意原則與適宜原則 合意原則要與適宜原則一起談,這是指任何設計作品的結果,要能符合業主、贊助者或購買者的意願與意圖,而且要符合業主、贊助者或 購買者的身份。 適宜原則在傳統社會裡就是『業主、贊助者或購買者的身份』,在現代社會則可解釋成『符合經濟條件與設計條件』。
合意原則關係到三合院本身的規模大小,內部陳設以及裝飾,若是業主本身在當時較為望族時,規模一定比其他民居來的大,這也符合中國人"光耀門楣"的想法。
(四)佈局原則佈局原則指如何使畫面成局。佈局原則是從兵家思想、圍棋、盆栽、 庭園設計等領域轉借過來的審美原則,主要指畫面本身、畫面的故事 或空間能夠『成局』、『完整』。 在『佈局原則』下,其更細的項目有:(形成)主場(景)原則、主 客原則、位序原則、烘托原則、呼應原則(暗樁原則)、對仗原則、 虛實原則、等等。
(四之一)主場原則:設計時主角(主要的表現造形元素)要站據在 焦點位置,形成空間氣勢。
(四之二)主客原則:設計時眾多造形元素,要能分群,同時形成一 主多客及客隨主便的形勢(而非主隨客便)。
(四之三)位序原則:這主要是中國的倫理觀影響下,造形元素『擬 人化』的結果。
(四之四)烘托原則:配角烘托主角,副調烘托主調,子題烘托主題 。有點像西方造形形式法則中的對比原則,但是是一種比較淡化的對 比原則。
(四之五)呼應原則:配角對主角的呼應,副調對主調的呼應,子題 對主題的呼應,有點像西方造形形式法則中的韻律原則與和諧原則的 混合原則。
(四之六)對仗原則:這主要是從文學裡轉用過來,如:左青龍就要 對右白虎,左邊題詞『明理』,右邊題詞就要『尚義』,造形上也要 類比。
(四之七)虛實原則:中國畫裡或江南庭園裡常用的原則,有所謂: 『有藏有露』、『以退為進』、『計白當黑』、『意到筆不到』、『 留白』、『一收一放』等手法,主要是表達出暗示的效果與『意猶未 盡』美感。
(四之八)軸線轉換原則與景點原則:在庭園設計上往往不但要有彎 曲的路徑,更要有轉折的路徑,在轉折的路徑上要擺置小型設施以形 成景點,如此才能呈現『曲徑通幽、轉折(或轉遮)之後柳暗花明又 一村的效果』,這就是軸線轉換原則。 建築設計上『佈局原則』的運用非常之多,但主要是在配置規劃或平 面設計上。如果就建築專業的次領域來說,庭園設計與都市設計在佈局原則上也還有更深入的發展。
佈局原則在傳統三合院中應該說是一種"埕"的關係界定,例如說在嘉義朴子市德興里中的五開間三合院是前後棟並排的關係,那麼他的護龍長度就一定不同,這也影響到傳統三合院中的佈局。
(五)意味原則與表達原則 意味原則要與表達原則一起談。意味原則指設計作品要能有深刻的意涵供業主、使用者購買者『玩味』。表達原則指設計作品通常都不只 是滿足『使用機能』,更要滿足特定主題的表達。 在傳統建築設計上,『意味原則』往往已經規範化,而成為合意原則 裡的『符合業主、贊助者或購買者的身份』這一項,甚至以訛傳訛形 成堅定不移的規範,影響著設計。諸如:在台灣民居建築的屋頂形式 通常只能作馬背造形,只有業主是得過功名做過官的才能作成燕尾造 形;而臺灣廟宇建築的屋頂形式,除了極特殊原因,否則最少也要做 成燕尾造形。(其實翻遍古建築文獻,是找不到『得過功名做過官的 才能將屋頂作成燕尾造形』這樣的記載,所以在傳統社會裡,這種規 範只能說是以訛傳訛,比較可靠的解釋應該說是:燕尾象徵高權位, 馬背象徵低權位,而前清到日據時期,當官與當神仙都是高權位,農 民與商人都是低權位)。換作目前的狀況,如果我們現在再設計馬背 屋頂的民居,那就是一種平民百姓『象徵』的表達;如果我們現在再 設計燕尾屋頂的民居,那就是一種官宦之家『象徵』的表達。這就是意味原則與表達原則。
傳統三合院中有許多屋頂作為燕尾馬背形式,其實也代表著業主當時的身分地位,抑或是一種象徵,代表的一種傳統中國建築的語彙,也因為表達原則中,在燕尾造型以及馬背造型上的定調,所以更容易分辨出三合院中階級的不同。
三.結論
依照傳統三合院的建築語彙其實有許多部分都已經有相關的原則可以依循,依照這些原則去判斷三合院本身的歷史意義以及居住歷史,包括建築本身所要傳給後人的部分,其實這些原則,由三合院的格局構成而言,已有些部分是可以作為一定的原則,對於後代去解讀傳統三合院時,更有一番解讀及依據。
參考資料
楊裕富著『創意將作』
照片來源
作者自攝
呂家頂瓦厝
- May 07 Wed 2008 08:53
自選設計議題圖文寫作發表(四)---由中國形式美與建築美感原理論中國傳統三合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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